1月23日,为期两天的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对2016年的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
2016年,全区审计机关累计完成审计项目3551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03.69亿元,已上缴财政22.73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37亿元,挽回各类损失13.71亿元。审计机关围绕自治区第七个民生建设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作和审计署审项目计划安排,确定审计项目和重点,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通过取消或调整保障资格、腾退保障性住房、追回补助补贴资金等方式对不符合条件享受的2719户进行整改;为促进中央和自治区惠民政策落地,对24个县(市)的50个乡(镇)惠民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惠民资金30.1亿元,揭示了各地惠民项目资金管理及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中存在的资金沉淀、项目未公开招投标、违规转包等突出问题,向自治区纪委移送线索,自治区纪委根据移交线索已立案查处42人。同时,持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2016年全区审计机关共审计领导干部948名。对1个地州和2个县市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工作。
摘自《审计要推助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